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185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7〕13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1-25 16:55:24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1-25
陕西省交通集团:
你们《关于对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陕交建函〔2016〕27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修订稿)》(陕发改环资〔2015〕1338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运营初年(2021年)、第5年(2025年)、末年(2040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别为2627.07、2678.06、2929.39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分别为1286.17、1311.91、1451.9万千瓦时,单位正线公里能耗分别为20.26、20.65、22.49千克标准煤/公里.年。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能效变压器,通风、空调装置等采用高级能效设备,降低服务区建筑能耗,隧道照明采用高效LED照明产品,并加装智能控制,适地采用可再生能源,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四、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及节能管理工作。项目能耗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报告我委。省交通厅要加大对该项目的节能管理力度,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主要耗能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指标 |
1 |
干式变压器 |
10/0.4KV,315-630KVA |
功率315KW-630KW |
2 |
隧道风机 |
直径1120mm,功率30KW |
能效Ⅰ级 |
3 |
照明设备 |
LED灯具 |
高能效等级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