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198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7〕17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2-13 16:35:15
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2-13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韩城市发改委、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农业局,神木县、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精神,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各地秸秆规划的实施,力争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制定了《陕西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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