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03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17〕22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商洛学院秦岭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2-23 11:51:36
关于商洛学院秦岭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2-23
商洛学院:
你校《关于建设秦岭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请示》(商院字〔2017〕7号)收悉,为改善你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综合实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你校建设秦岭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商洛学院丹江校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72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主要包括两栋6层框架结构综合实验大楼,其中1号楼占地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102平方米,2号楼占地2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398平方米,主要用于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及必备的实验设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838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省投资及学校自筹解决。
请严格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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