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06
发文字号: 陕发改稽察〔2017〕23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对陕南三市2014、2015年涉及天津市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2-25 10:21:09
关于对陕南三市2014、2015年涉及天津市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2-25

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我委定于3月上旬对陕南地区2014、2015年涉及天津市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的项目

  此次稽察涉及汉中、安康和商洛三市19个县区,共计36个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表。

  二、稽察的内容

  1.项目审批情况。审批及各种建设手续是否齐全。

  2.项目执行情况。主要是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是否与审批情况,投资计划一致,有无擅自变更或调整等问题,项目开工情况,工程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3.工程质量情况。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设计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4.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中央预算内投资、天津对口协作投资和地方投资到位情况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

  5.项目管理情况。主要是项目法人制是否建立、招标投标是否合法、工程监理制是否符合规定、合同制是否落实。

  三、稽察的方法及要求

  1.我委拟组成6个稽察组,每市派2个稽察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审批、招标、合同等文件及工程技术、施工、监理资料,核查项目财务账目等方式,对整个项目(包括原项目投资和对口协作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稽察。

  2.各市要提交本市2014、2015年天津市对口协作资金安排涉及所有项目的实施情况,特别对两个年度天津市对口协作资金的到位、下拨情况要单独汇报清楚。汇报材料及电子版交稽察组带回。相关各县全面汇报本县2014、2015年天津市对口协作资金安排涉及所有项目的实施情况,其两个年度天津市对口协作资金的到位和下拨情况要单独汇报清楚,各县召开汇报会汇报。被稽察单位全面汇报所稽察项目的整体情况。

  3.被稽察单位须提供所稽察项目的完整投资计划文件及稽察内容涉及的全部资料。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及时通知有关建设单位做好准备工作。稽察组具体到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占伟  电话:029—63913217

         手机:13991916662

 

  附件:2014、2015天津市对口协作资金投资项目稽察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