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17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17〕32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西安美术学院长安国际艺术城暨丝路国际大学生艺术产业双创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3-10 15:13:49
关于西安美术学院长安国际艺术城暨丝路国际大学生艺术产业双创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3-10
西安美术学院:
  你校《长安国际艺术城暨丝路国际大学生艺术产业双创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西美院字〔2017〕12号)收悉。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加快西安美术学院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综合实力,经研究,同意你校建设长安国际艺术城暨丝路国际大学生艺术产业双创基地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神禾二路十字东南角,北临西安城区,南临滈河,西临香积寺,占地面积约300亩。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33.8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包括大学生文化艺术博览区3.43万平方米,大学生艺术创新•创业孵化区3.05万平方米,国际艺术城创作实验室区4.92万平方米,“一带一路”美术创作基地7.37万平方米,“丝绸之路”大学生创研博览园4.65万平方米,民族艺术体验区1.5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主要包括地下车库、人防以及设备用房等。
  三、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3.97亿元,建设资金由你校筹措解决。
  请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