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24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7〕34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省2017年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3-17 11:31:21
关于陕西省2017年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3-17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陕西省2017年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陕安监函[2017]38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建设任务,提升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15]107号)要求,经研究,同意陕西省2017年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建设,现将项目可行性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配备范围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国家级功能区和西安市曲江新区等5个省级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其主要购置设备及数量分别为:
1.10个国家级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航空基地、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宝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国家级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购置监管执法专业装备804台(套),主要包括履职基础保障能力装备233台、现场监管执法能力429台(套)、风险预警防控能力装备21台、事故调查处理能力装备87台(套)、法制宣传教育能力设备34台(套)。
2.5个省级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南市卤阳湖开发区、铜川市新区等5个省级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共购置监管执法专业装备345台(套),主要包括履职基础保障能力装备93台、现场监管执法能力装备189台(套)、风险预警防控能力装备5台(套)、事故调查处理能力装备25台(套)、法制宣传教育能力设备33台(套)。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
二、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请据此认真开展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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