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陕交函〔2016〕1250号)、《关于报请调整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技术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函》(陕交函〔2017〕432号)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省政府2015年第89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大西安建设,构建机场空港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同时做好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运输服务,同意对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陕发改基础〔2014〕1081号文)进行调整。
二、线路调整方案。调整段线路自原批复空港新城站引出,向北以地下线穿过沣泾大道与机场高速至规划东航站楼东侧设地下站(东航站楼站),出站后向西经机场飞行区、T1航站楼东南侧引入在建机场站。调整段线路长度6.57公里,其中:地下线长度5.58公里,高架线长度0.67公里,地面线长度0.32公里。
调整后西安北至机场城际轨道项目全长29.25公里,较原可研批复增加1.92公里,增设东航站楼地下站1座。
三、技术标准。为满足与地铁14号线贯通及服务十四届全运会要求,同意本项目运输组织从初、近、远期4辆编组调整为6辆编组,其他技术标准按原可研批复方案执行。
四、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估算126.94亿元,较原可研批复增加16.36亿元,其中:空港新城至机场线路调整增加投资8.63亿元,由陕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会同西部机场集团协商承担;本项目与地铁14号线贯通相关工程增加投资7.73亿元,由陕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承担。
五、关于建设管理主体。本项目建设由陕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负责,由省铁路集团公司作为其控股的上级单位承担实施管理责任。
六、其它事项。
1. 本项目主要支撑文件为: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7〕595号批复线路经顺陵建设控制地带方案;省住建厅以选字第610000201600046号颁发选址意见书;省发改委以陕发改能评〔2016〕54号批复节能评估报告;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评估本项目为低风险等级。
2. 下阶段需深化研究本项目引入机场东航站楼方案,高标准打造一体衔接、高效换乘的综合交通枢纽,并为远期城际铁路、捷运系统建设预留条件。
3. 做好本项目与地铁14号线贯通运营准备,机电系统作相应调整,确保机车、电力、信号、售检票等系统匹配,车辆基地满足初、近、远期运输组织和检修能力。
4. 全线涉及油气管道、储油罐、加油站等迁改工程纳入本项目同步实施,请相关部门与产权单位积极予以支持。
5. 本次方案调整涉及的新增工程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考虑到项目施工和功能配套需要,对于已通过招标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办理。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随后方案如有重大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若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请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项目建设和站点周边土地综合开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