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55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7〕70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宁东林业局蒿沟生态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5-31 11:27:26
关于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宁东林业局蒿沟生态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5-31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省宁东林业局蒿沟生态驿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陕林计发〔2017〕45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宁东林业局蒿沟生态驿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宁东林业局蒿沟生态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宁东林业局
  三、项目主管单位
  陕西省国营林场管理站
  四、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综合业务用房2125.49㎡,建设绿荫停车场1495㎡,车位48个;设置电瓶汽车充电桩2个;建设绿篱隔离墙165m;设置室外生态环保公厕1处、标志标牌6个、环卫设施3处、宣传语音提示器1块;购置环保巡护车2辆,管护站配设备各1套。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
  七、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861.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704.82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70.6万元,其他费用86万元,通过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在项目开工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环评手续;在项目施工和竣工后运行期间,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损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