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6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7〕70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连云寺生态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6-01 11:51:52
关于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连云寺生态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6-01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连云寺生态驿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陕林计发〔2017〕53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连云寺生态驿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连云寺生态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凤县留凤关林场
三、项目主管单位
陕西省国营林场管理站
四、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凤县留凤关镇高桥铺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综合业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669平方米;新建生态公厕1座,建筑面积为48.70平方米;铺设给水管网138米、排水管网176米,修建50立方米化粪池1座;建设绿荫停车场460平方米,设置电瓶汽车充电桩1个;建设场区道路648平方米(道路宽4米,长162米);设置语音提示器1杆、宣传标识牌1个;配套必需的办公生活等设施设备各。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
七、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94.7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05.13万元,设备购置费40.21万元,其它费用49.4万元,通过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在项目开工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环评手续;在项目施工和竣工后运行期间,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损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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