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90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7〕89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新建铁路西安至延安线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7-04 09:31:42
关于新建铁路西安至延安线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7-04

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西成客专陕西公司关于报请审查新建铁路西安至延安节能报告的函》(西成函〔2017〕22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别为220984.17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69437.91万千瓦时,单位工作量综合能耗9.83吨标准煤/百万吨(人)公里。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车站选址,变压器、通风、空调装置等采用高能效设备,增加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中水利用,加强能耗在线监测,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四、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及节能管理工作。项目能耗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报告我委。省交通厅要加大对该项目的节能管理力度,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