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创新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决策部署,有效控制关中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2号)要求,现就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期间,关中地区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煤炭消费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施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是规范企业煤炭消费行为的基础性能源消费管理制度,也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全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建立煤炭消费“分份吃饭”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企业消费总量,也是细化行政区域分解落实煤炭消费指标的一种考核核算办法。通过对企事业单位严格实施煤炭消费预算管理,对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合理分解预算指标
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确定本市区重点企业煤炭预算管理指标分解。从2017年起,各市区要按照省发改部门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结合产能过剩行业和其他行业、高耗能行业和非高耗能行业、重点用煤单位和非重点用煤单位、现有产能和新增产能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合理确定重点企业的初始煤炭消费量。
一是对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行业企业可采用基准法分解,即企业2014-2016年三年的产量、行业能效“领跑者”水平以及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确定企业2017年度初始煤炭消费量;
二是对其他用煤企业可采取历史法分解,即企业2014-2016年煤炭消费量平均值确定2017年度初始煤炭消费量;
三是对新增产能,可结合节能审查意见,从严确初始定煤炭消费量。
初始煤炭消费量实施年度动态管理,分解指标原则上有效期为一年。
三、严格企业责任
企业要按照年度煤炭消费预算量,落实控制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并自觉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企业煤炭消费量超出预算指标,在节能考核中确定为未完成等级。各重点企业每年底应向辖区主管部门上报下一年度煤炭消费预算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煤炭消费预算管理对优化能源结构和铁腕治霾行动的积极促进作用,及时编制企业煤炭消费预算方案,尽快上报企业煤炭消费预算汇总报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加强企业煤炭消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告检查结果。
省发展改革委将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将企业煤炭消费预算管理纳入市区政府及企业节能考核内容,鼓励支持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以及节能技术改造,对预算管理执行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市区给予表彰。同时,对落实不力的市区发改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