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309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7〕110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和焦炉烟道气余热利用及脱硫脱硝项目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8-05 08:35:00
关于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和焦炉烟道气余热利用及脱硫脱硝项目的审查意见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8-05
韩城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焦炉烟道气余热利用及脱硫脱硝项目的审查意见节能审查的请示》(韩发改字〔2017〕74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焦炉烟道气余热利用及脱硫脱硝项目节能报告。
  二、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焦炉烟道气余热利用及脱硫脱硝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别为22159.46吨标准煤、12437.59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分别为5201.90万千瓦时、3897.22万千瓦时,焦炭单位产品能耗分别为114.38千克标准煤/吨、128.95千克标准煤/吨。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降低干熄槽高度以减轻循环气体压力,炉顶设置料钟式布料器克服料位差,冷却段与循环风机之间设置给水预热器降低循环气体温度,余热锅炉采取漠视水冷壁提高热效率;变电所布置在负荷中心减少电路损耗,大功率设备采用变频技术减少电耗;优化建筑布局、供热制冷方式,进一步降低厂区建筑能耗。焦炉烟道气余热利用及脱硫脱硝项目:生产过程采用DCS控制系统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采用热管式余热锅炉提高系统能效;变电所布置在负荷中心减少电路损耗,变压器侧采取无功补偿、大功率设备采用变频技术减少电耗;优化热力管网,采用高效暖通设备,采用高效照明设备,进一步降低厂区建筑能耗。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四、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及节能管理工作。项目能耗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报告我委。节能主管部门要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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