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316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7〕115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8-18 10:26:53
关于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8-18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农林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农林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城乡管理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通知要求,为落实《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将整合种养业循环一体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专项投资,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重点支持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含2016-2017年种养业循环一体化整县推进试点县。
二、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畜牧部门、农村能源部门(如实施方案中涉及大型沼气工程,下同)根据《方案》要求,尽快确定2018年市级备选县(每市限报1个县区),组织项目备选县编制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按照程序于2017年9月11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进行审查,同时必须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填报工作,否则不予受理。省级审查将采取量化打分竞争性比选,按照2015年统计数据,县区生猪、牛存栏量折算猪当量在51-99万头和100万头以上的分别获得相应权重加分,同时,列入全国畜牧大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县区予以优先支持,并可获得相应权重的加分。已经安排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整县推进的试点县,要根据《方案》要求,重新核定中央投资规模上限,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实施方案,进行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如未按期完成已安排项目,将予以相应权重减分。经省级审查确定为省级备选县后,择优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
三、项目实施方案经省级批复后,项目县要利用地方投资、养殖主体自筹资金、社会资本等,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实施方案中的各单体项目必须在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完备后,方可列入县级编制的实施方案,下半年项目开工和建设情况作为安排2018年中央投资补助的重要依据。
四、省级备选县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将2018年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并同时在重大项目库填报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 兰 兵 电 话:029-63913110
省农业厅 段延民 电 话:029-87323860
王鹏飞 电 话:029-873440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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