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局,委属各单位:
为巩固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省纪委监委《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纪函〔2020〕1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委对营商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通知如下。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晓光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鹏民 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刘迎军 副主任
成 员:马建备 驻委纪检监察组二室副主任
王小权 营商办副主任
梁 薇 运行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闫慧军 体改处处长
陈加宝 投资处副处长
潘 磊 财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康积鸿 价格处处长
郑怀望 法规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营商办,负责衔接省纪委监委机关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全省营商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协调全委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指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