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0-00335
发文字号: 陕发改能电力〔2020〕115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省地方电力公司2020年新调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0-08-06 17:14:01
关于省地方电力公司2020年新调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20-08-06

省地方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2020年新调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地电字〔2020〕74号)及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继续加大支持贫困县区筑牢电力基础设施,扶持其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扶贫产业,特别是集中解决陕南部分县区原小水电供电区域移交后电力设施破旧、安全隐患大以及定边县偏远自然村供电质量差的问题,同时为加强县域的110千伏主网架结构,提升部分县域电网主网和农村地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质量,同意你公司安排的66个县区及8个110千伏的输变电项目作为新调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方案。

  二、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110kV项目8项,变电站8座,容量667MVA,线路172.8km;10千伏线路2940km,配变2729台,低压线路6209km。

  三、工程投资估算及来源

  总投资1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占总投资20%,其余12亿元由你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项目法人

  省地方电力公司为该所辖区域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和贷款偿还。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有关要求,保证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与生产经营等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严禁挤占、挪用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由项目法人按照程序报我委,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工程建设和设备物资采购中,要认真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级政府的检查监督,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附件:2020年新调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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