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有限公司: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的《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延发改字〔2020〕1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满足物资运输需要,同意建设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019-610628-53-02-053493)。
二、建设方案及技术标准。该项目自甘钟铁路督河村站接轨引出,新建Ⅳ级、单线、内燃牵引铁路13.9公里。设到发线2条、卸煤线3条、机车整备兼边修线1条。
三、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67亿元,由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同意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自然资办函〔2020〕1300号);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600201900043号);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低风险维稳评估意见(延行审投资发〔2019〕280号);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出具的同意接轨意见(西铁总鉴函〔2018〕189号)。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你公司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如发生重大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