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0-0034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基础〔2020〕121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靖边县靖东物流有限公司海则滩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0-08-28 08:37:55
关于靖边县靖东物流有限公司海则滩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基础处 发布时间:2020-08-28

靖边县靖东物流有限公司: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的《关于靖边县靖东物流有限公司靖边海则滩物流仓储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20〕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满足物资运输需要,同意建设靖边县靖东物流有限公司海则滩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020-610824-53-02-030698)。

  二、建设方案及技术标准。该项目自浩吉铁路海则滩站接轨引出,新建Ⅲ级、单线、电气化铁路8.3公里。设到发线3条、牵出线兼快速装车线1条、机待线2条、机车整备线1条、边修线1条及相关设备设施。

  三、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85亿元,由靖边县靖东物流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同意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陕自然资预审〔2020〕20号);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800202000019号);榆林市委政法委出具的低风险维稳评估意见(榆政法函〔2019〕316号);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接轨意见(蒙华运管函〔2018〕255号)。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你公司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

  六、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如发生重大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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