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0-00366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20〕147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0-10-27 15:35:49
关于下达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投资处 发布时间:2020-10-27

宝鸡、汉中、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安徽等省(市)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497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下达

  此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700万元,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安排到6个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详见附件1),建设性质均为应急恢复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各市县要最大限度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带动受灾群众就业增收。各市要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转发工作。

  二、严格计划执行

  要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本次下达的计划进行建设,积极筹措落实其他投资,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三、加强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直接关系到灾区群众生产生活,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签署信用综合承诺书,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计划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各市要发挥就近便利监管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省发展改革委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计划执行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强化项目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各市县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每月8日前完成调度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在线监测和评价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各市县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的管理,确保按期达标。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