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用电营商环境,确保“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制定了《全面提升我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落实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报告。
联系人: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李广东 029-63913130
西北能源监管局 李 嵘 029-81008062
附件:《全面提升我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方案》.docx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