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6日 星期日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1-00334
发文字号: 陕发改能电力〔2021〕19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神木神信电厂首台机组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1-02-05 17:05:51
关于神木神信电厂首台机组核准的批复
来源:能源局电力处 发布时间:2021-02-05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榆政发改字﹝2021﹞2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榆林地区资源优势,促进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实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全省电力供应,并兼顾锦界工业园区供热需求,同意建设神木神信电厂项目,性质为公用机组。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神木神信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榆林市锦界工业园区。 

  三、该项目建设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抽凝机组。项目燃煤由榆神矿区小保当煤矿提供,主要采取火车运输进厂;用水由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提供;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以锦界工业园区拟建的木瓜山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作为事故周转灰场。

  电厂原则上以75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陕西电网,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本工程动态总投资约38.6亿元、其中资本金不低于7.72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本工程同步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达到煤电超低排放标准。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高效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发、供电煤耗、水耗等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满足国家准入标准。

  七、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详见附件)。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神木神信循环经济产业示范项目配套电厂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热电机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自然资预审〔2020〕48号),神木市维稳办《关于对神木神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热电机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书》(神维稳评发〔2019〕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评估、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102-610821-04-01-935057


  附件:神木神信电厂首台机组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