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1-00365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21〕48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年产2.8GW单晶电池项目备案通知书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1-04-14 16:42:12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年产2.8GW单晶电池项目备案通知书
来源:外资处
发布时间:2021-04-1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年产2.8GW单晶电池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隆基股份字〔2021〕09号)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年产2.8GW单晶电池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03-610162-04-01-970048,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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