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1-00378
发文字号: 陕发改基础〔2021〕64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胡家河(孟村)煤矿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1-05-18 17:18:21
关于胡家河(孟村)煤矿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基础处 发布时间:2021-05-18

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的《关于申请核准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胡家河(孟村)煤矿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的报告》(咸发改基础〔2021〕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意义。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大宗物资由公路向铁路转移运输,响应国家环保、“公转铁”政策号召,同意建设胡家河(孟村)煤矿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方案及技术标准。项目按照单线、电力牵引、铁路IV级标准建设。主要工程为站线铺轨5.86公里,包括新增到发线1条,预留到发线1条,煤炭装车线2条,集装箱装车线2条,机待线1条,同步建设快速装车系统及相关环保设施等工程。

  三、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3336.70万元,由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同意项目用地预审复函(陕自然资预审〔2020〕59号);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10400202100014号);长武县政法委对该项目社稳评估的备案表。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核发之日起计算。若在随后的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在核准的有效期内未能开工,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附件: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