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要求,扎实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我委牵头制定了《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工作指导,对纳入《陕西省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清单》的项目,在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优先实施项目成熟度高、急需补齐的短板项目。
三、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建立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对于项目前期进展缓慢、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予以剔除。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