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咸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神华国能彬长低热值煤660MW超超临界CFB示范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报告》(咸发改环资〔2021〕2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彬长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咸阳市彬州市,项目建设1台660兆瓦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采用间接空冷工艺,配套建设脱硫、脱硝等设施。项目核准总投资26.37亿元,项目代码2017-610427-44-02-009582。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46428.39吨标准煤,当量值515546.32吨标准煤,年消耗混煤181.85万吨,其中矸石量63.75万吨,煤泥量45.4万吨,末原煤72.7万吨;年外供电30.3亿千瓦时。项目发电厂用电率5.15%,发电煤耗272.78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电煤耗287.58克标准煤/千瓦时。按照保电力安全的原则,项目能耗指标在我省“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中予以解决。咸阳市落实4万吨煤炭替代指标,其余煤炭消费指标结合关中地区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统筹考虑汾渭平原控制煤炭消费指标,优化调整关中火电机组运行方式,力争在项目投产运营前,协调落实剩余68.7万吨煤炭替代指标。项目单位需服从地方关于能耗双控的管控要求,咸阳市需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2021年和“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采用660兆瓦超超临界参数循环流化床锅炉;一次风机、凝结水泵等采用变频调速技术;二次风机、3号高加疏水泵、7号低加疏水泵、辅机冷却水泵等采用绕组式永磁调速技术;采用效率更高的罗茨真空泵代替水环式真空泵;采用无除氧器热力系统,取消汽泵前置泵;不设除尘器飞灰输送系统及灰库,无须设置气力输送系统;优化空冷塔塔高、出口直径及散热面积等参数,进一步降低排汽背压;利用凝结水进一步回收利用底渣余热;主蒸汽和再热蒸汽管道采用弯管代替弯头等节能措施降低能耗。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三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节能审查意见自动作废。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同步接入省级平台。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