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1-00469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21〕167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1-10-29 10:35:44
关于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21-10-29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上报年产4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请示》(宝审服字〔2021〕9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陕西瑞斯扶风先进铜合金有限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扶风县城新兴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建设年产铬锆铜、铜铁系列合金材料2万吨生产线2条。项目总投资11亿元,项目代码2019-610324-32-03-041849。

  经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当量值10791.08吨标准煤、等价值25242.75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7914.39万千瓦时、天然气87.65万标准立方米、新水1.54万立方米、氩气1283.76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394.36千克标准煤/万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70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对宝鸡市完成能源消耗总量目标有一定影响。宝鸡市需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核实项目各类用电负荷等级,落实外部电力接入条件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透热炉、工频加热炉、挤压机等250kW以上的设备采用10kW高压配电,以降低线路损耗。明确用能设备型号及参数,设备采购过程中务必保证能效等级达到相关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充分回收循环水等余热资源,满足项目冬季采暖和厂区热水需求。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三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节能审查意见自动作废。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同步接入省级平台。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