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192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19〕27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延安大学新校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03-14 10:06:33
关于延安大学新校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社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9-03-14
延安大学:
你校《关于新校区(一期)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请示》(延大字〔2018〕6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新校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延安大学新校区一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延安市新区北区杨家岭组团北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277478.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教学楼(4栋)28702.3平方米、鲁艺学院30863.8平方米、文学院6458.9平方米、教育学院及历史系7347.72平方米、信息大厦(含计算机、物电及工程实训中心)37850.07平方米、校史馆12187.8平方米、博物馆12072.2平方米、校行政用房16163.56平方米、学术大讲堂22161.83平方米、师生活动中心13268.01平方米、学生公寓(11栋)83761.57平方米、北区食堂6640.9平方米以及校园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污水处理厂、岩土工程和校外市政环线道路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07亿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省财政补助及学校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法人单位为延安大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范招标行为,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均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公开招标。
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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