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198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9〕30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钢管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03-22 16:21:05
关于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钢管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资源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9-03-22
韩城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钢管项目节能报告变更的请示》(韩发改字〔2018〕141号)收悉,2017年,我委以陕发改环资〔2017〕1687号批复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钢管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因项目扩大投资,能耗情况发生变化,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建设,位于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原片区。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废酸再生车间、空压机房及配电室、锅炉房、成品库等,建设各种管材生产线共计34条。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钢管共300万吨。其中:年产高频直缝焊管119万吨;年产方矩管78万吨;年产热镀锌圆管59万吨;年产热镀锌方矩管34万吨;年产螺旋焊管8万吨;年产涂塑钢管2万吨。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项目代码2017-610581-31-03-021850。
经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等价值47029.77吨标准煤,当量值29468.83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9000.99万千瓦时,天然气1621.28万方。项目高频直缝焊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99千克标准煤/吨,镀锌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9.20千克标准煤/吨,螺旋涂塑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4.70千克标准煤/吨。项目对渭南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有一定影响,对渭南市完成节能目标影响较小。请你委加强各项节能工作,确保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采用循环冷却水余热回收、锅炉烟气余热回收、水泵变频技术、通风机变频技术、空调系统节电、LED灯照明、室外太阳能路灯照明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等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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