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199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9〕30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西安)项目——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03-22 16:22:28
关于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西安)项目——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资源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9-03-22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西安)项目——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市发改字〔2019〕46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建设,位于西安市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5986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297 ㎡,地下建筑面积8566 平方米。建设3 个分子医学转化平台(分子诊断、分子影像及个体化医学)、7个功能技术中心(分子医学临床检测中心、跨组学分子医学联合中心、生物制药中试技术中心、分子药物研发技术中心、细胞与组织资源技术中心、生物信息技术中心、分子医学器械研发技术中心)及其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各类科研、检测及实验仪器设备3885 台(套)。项目总投资82696万元,项目代码2019-610111-73-01-005798。
  经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等价值3772.03吨标准煤,当量值2091.55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费580.53万千瓦时,热力40389.27吉焦。项目单位面积能耗34.9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当量值)。项目对西安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积极采用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照明、LED照明系统、电梯系统节能、变频调速技术、供热系统智能控制优化技术、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等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