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288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9〕119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富平雨中情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0-08 09:26:15
关于富平雨中情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资源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9-10-08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上报富平雨中情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渭发改字〔2019〕158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富平雨中情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渭南市富平县庄里试验区庄长路北段西侧。项目共建23条产品生产线,包括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10条,年产有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0000 万平方米/年;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3条,年产高分子防水卷3000万平方米/年;防水涂料生产线10条,年产各类型防水涂料9.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项目代码2019-610561-30-03-019334。
经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9838.11吨标准煤(当量值),15364.1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力2832.43万千瓦时、天然气558.77万立方米。项目沥青基防水卷材有胎产品单位产品能耗82.62千克标准煤/千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耗为 0.037千克标准煤/千平方米,建筑涂料单位产品能耗为 1.92千克标准煤/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利用厂房屋顶建设一定规模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等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
(二)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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