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为促进我省物流园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陕西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增强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支持“三个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5〕1115号)、《关于做好示范物流园区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6〕224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政发〔2019〕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陕西省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工作。
本次申报认定工作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陕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开展,西安市商用信息系统分析及应用工程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三方联合成立陕西省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此次申报和评选认定工作。有关申报标准、流程和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陕西省示范物流园区认定工作暂行方案》。
请你们根据认定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示范物流园区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于2019年11月10日前正式上报我委,相关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uangjing@ocmr.com。
陕西省示范物流园区评选工作小组:029-81203960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贸服处:029-63913185
附件:1.陕西省示范物流园区认定工作暂行方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