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15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基础〔2018〕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345国道镇安界河至铁厂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1-03 11:22:13
关于345国道镇安界河至铁厂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1-03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G345界河至表功铺公路项目和G211柞水县大坪至营盘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商发改字〔2017〕1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意义。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国省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意实施345国道镇安界河至铁厂公路改建工程。
二、路线方案及建设规模。路线起自镇安县界河村,与在建的345国道户家垣至界河公路相接,向西基本沿旧路改建,经灵龙镇、岩屋村、凤凰村、新民村止于铁厂镇,全长约39.4公里,其中新建大桥326米/1座(宽度10米)。
三、技术标准。该项目起点至灵龙镇约6.1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灵龙镇至终点约33.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亿元,所需资金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和商洛市、镇安县政府筹措解决。
五、实施安排。本项目由商洛市交通运输局和镇安县政府组织实施,工期2年。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等全部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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