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15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区域〔2018〕1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1-04 14:52:27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1-04
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天津市对口协作陕西省水源区“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发挥好津陕对口协作资金对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扶持作用,促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丹治规划”)实施,结合近两年津陕对口协作项目实施情况,现就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应在规划项目库内筛选,未纳入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申报。实行动态管理确需纳入2018年支持的待入库项目,应符合规划规定的六大类别,且为前期工作成熟项目,陕南三市原则上申报待入库项目数量分别不超过当年申报总数的30%。已申报的待入库项目于2018年9月份规划中期调整时一并完成审核程序。
2.申报项目应投资主体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科学规范,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使用、规划选址、环评等建设手续齐全。
4.项目已开工或2018年6月底前能开工建设,其中未开工项目应落实至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对群众尽快脱贫有积极带动作用且投资规模较小的政府类脱贫攻坚类项目可不受此限)。
5.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项目不予申报;当年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不予申报;上年已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个别对区域水质保护意义重大且投资规模大、资金筹措困难,但又急需建设的省市级政府在建项目可酌情考虑。
二、申报重点
1.优先申报 “十三五”丹治规划确定的控制单元及垃圾污水先进工艺技术处理示范等符合条件项目,并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2.有利于带动水源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升生态旅游业发展质量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性、引领性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积极支持深度贫困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及与脱贫人口关联等项目。
3.有利于改善民生,提升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市县政府着力推进但又资金短缺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
4.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与天津方面开展的技术协作、产业合作、经贸交流等项目。
5.有利于扩大对口协作影响力、体现协作效果、投资规模较大的标志性重点项目。
三、有关事项
1.申报数量:汉中、安康、商洛市申报项目总数分别不超过10个,宝鸡市(太白县、凤县)不超过2个,道路、桥梁、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申报。
2.申报程序:各市发展改革委依据申报条件及申报重点对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考察,参照往年资金规模提出申报项目名单及资金申请数额,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报意见。原则上一次申报,不增补项目。
3.申报材料:各市报送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项目申报文件及单个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申报文件包括2018年津陕对口协作项目组织情况,申报数量、总投资、申报资金数额(见附表)及单个项目简介等。
资金申请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一般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期限、总投资、年度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或形象进度;资金申请数额等相关情况。附件部分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体系代码,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环评报告等复印件,粘贴于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末页后;资金申请报告首页应附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文件。
4.申报时间:各市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资金申请报告1份),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
联系人:赵文姣 电话:63913327
刘百全 电话:63913092
邮 箱:fgwqyc@163.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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