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16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8〕5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7年陕西周至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县城中心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1-12 16:30:06
关于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7年陕西周至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县城中心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1-12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周至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县城中心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陕林计发〔2017〕232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陕西周至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县城中心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提升改造工程2017年陕西周至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县城中心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陕西周至老县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项目主管单位
周至县林业局
四、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周至县厚畛子老县城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改造综合业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1190.00平方米;(2)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3个;(3)新增环保巡护车3辆,标识1座,语音提示器2套;(4)配套办公、住宿等设施设备各一套。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2017年10月-2018年10月)
七、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56.4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49.98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71.42万元,其他费用35.09万元,项目建设总投资中包括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2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16.49万元。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在项目开工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环评手续;在项目施工和竣工后运行期间,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损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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