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195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产业〔2018〕27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汽车产能调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2-28 17:22:35
关于做好汽车产能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2-28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汽车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促进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汽车产能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市(区)2016年、2017年汽车整车、发动机、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产量情况,截止2016年、2017年底产能情况(包括:各企业在本地区建成产能,在建产能,已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但未开工建设产能),2018年-2021年规划产能及投资计划汇总情况。
二、相关要求
请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及时将产能调查相关要求通知到辖区内企业(包括辖区内所有相关独立法人企业和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盖章确认的产能调查表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
我们将根据各市(区)报送数据核算产能利用率,并作为下一步开展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对待。
通知及附件可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韩志华
电 话:029-6313152(传真)
邮 箱:378851649@qq.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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