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207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8〕40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2018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3-27 11:47:00
关于下达2018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3-27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加快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提高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8〕287号文件下达我省2018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亿元(省电力公司5亿元、省地方电力公司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各1亿元)、银行贷款8亿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将投资计划和2018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研批复项目表中具体工程内容转发给相关县(区),督促相关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将工程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建设时间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抓好工程组织实施,确保二季度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并于7月底前报我委备案;实施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资金管理、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农网改造升级资金,杜绝工程建设中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管理。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好市县农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县区政府管理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导,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及所属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要加强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决算、审计和单项工程验收,主动依靠各级政府,共同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四、切实落实工程项目监管责任。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于每月10日前将本批投资计划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至国家发改委。
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农网工程实行按月调度,各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要通过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依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指南》,及时做好单项工程总体验收和工程总体验收。
附件:1. 2018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 2018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分送各市)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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