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220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8〕49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佳县朱官寨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4-17 17:24:52
关于佳县朱官寨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4-17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务局《关于呈报榆林市佳县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朱官寨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17〕24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佳县朱官寨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佳县朱官寨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朱官寨镇中硷村、旧谷地峁村、刘兴庄村、胡家峁村、王兴庄村、梁家岔村、刘仓洼村、贺家硷村、磨家川村、羊路沟村和刘国具镇贺家仓村等2镇11个行政村,总人口3915人,全部为农业人口。项目区土地总面积49.88km2,水土流失面积49.29km2,现有耕地12467亩,其中坡耕地面积10931亩,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为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意实施佳县朱官寨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实施坡改梯8348亩,配套建设田间道路29.22km、排水沟4.2km、蓄水窖14口、行道树4.0km、植物护埂17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其余250万元由你市负责筹集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后,人均基本农田由原来的0.39亩增加到2.52亩,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十三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7〕476号)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佳县朱官寨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情况表
     2.佳县朱官寨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概算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