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234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8〕58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2018年一季度各市(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5-11 14:39:45
关于印发2018年一季度各市(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5-11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现将2018年一季度各市(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完成方面:汉中市、杨凌示范区、安康市、榆林市能耗总量增速分别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11.6个百分点、10.1个百分点、5.9个百分点、2.9个百分点,节能形势非常严峻,属一级预警;西安市能耗总量增速超出年度增速控制目标0.5个百分点,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属二级预警;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商洛市、宝鸡市能耗总量增速低于年度增速控制目标,节能工作进展顺利。
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完成方面:汉中市、杨凌示范区两市(区)不降反增,分别增长2.96%和2.89%,节能形势非常严峻,属一级预警;榆林市未达到能耗降低目标要求,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属二级预警;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商洛市、延安市、宝鸡市、西安市、安康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均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要求,节能工作进展顺利。
韩城市、西咸新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情况分别由渭南市、西安市核算通报。
请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商洛市、宝鸡市继续保持节能“双控”目标任务完成进展顺利的良好态势,汉中市、杨凌示范区、榆林市、安康市、西安市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积极调控,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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