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253
发文字号: 陕发改项目〔2018〕94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项目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8-01 08:52:16
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项目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8-01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局,各有关单位,各项目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营造全省上下抓项目、建项目的良好氛围,省发展改革委与陕西日报社决定开展“2018年重点项目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高质量发展主旋律,传播项目建设正能量
二、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以及构建陕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扎实推进“四个协调”产业发展要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工作方针,积极组织多种宣传资源,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及时宣传项目建设成效,宣传项目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为全省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活动内容
(一)征文
1.征文内容: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的成就;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点项目和谐建设的感人事迹;重点项目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促进追赶超越的纪实文章。
2.征文要求:内容真实,反映观点正面积极,表达真情实感。
(1)作品反映十八大以来省级或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2)征文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篇幅在2000——3000字之间(内容丰富的可酌情增加篇幅);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4)每位报送人须提交1篇以上作品;
(5)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选送作品不得低于5篇。
3.评选基本标准:
(1)主题内容
①选材紧扣追赶超越主题;
②内容正面积极、真实可信;
③文章整体表现力、感染力强。
(2)文体结构
①选材角度新颖,观点表达清晰;
②文章谋篇布局严谨,结构缜密;
③语言表达流畅、优美;
(3)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二)摄影
1.征集内容:重点项目建设现场照片;重点项目采风照片;重点项目建设者写实照片;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照片。
2.作品要求:
(1)作品反映十八大以来省级或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2)每位报送人上交2张以上作品;
(3)内容要求真实;
(4)主题积极向上,彩色黑白均可,并配标题或说明;
(5)作品形式不限,文件大小不低于3MB,采用jpg格式(可同时传来RAW格式以便后期刊发);
(6)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由作者本人负责并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3.评选基本标准:
(1)选题及内容:作品应主题鲜明,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的成就,发掘项目建设中蕴含的人文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并能结合现实反映出重点项目建设带来的变化及思考;
(2)拍摄技术:画面清晰、主体突出、冲击力强。构图合理,光线及色彩处理得当;
(3)描述及处理:对作品的命名和描述要简明扼要。
(三)书法
1.征集内容:与重点项目有关的书法作品。
2.作品要求:
(1)作品反映十八大以来省级或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2)每位报送人上交1张以上作品;
(3)内容健康向上,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4)硬笔、毛笔、篆刻均可,书体不限。硬笔书法作品为16开(A4纸),毛笔作品建议规格为4至6尺宣纸以内(宣纸自备,不需装裱);
(5)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由作者本人负责并取消参赛资格;
(6)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单位、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尺寸等。文字工整,字迹清晰;
(7)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3.评选基本标准
(1)主题: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2)手法:有一定艺术性,能自成风格。
四、征集范围
(一)全省各级重点项目单位员工、各级发展改革系统干部,陕西日报社各子站及关心重点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投稿。
(二)各市(区)宣传部门可作为团体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干部、职工投稿。
(三)省文联、省书协可作为团体单位选送作品。
五、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8年8月1日—10月30日)
(一)初选上报阶段(2018年8月1日—9月15日):由各市区发改委(局)牵头组织本区域内发改系统、项目单位征文、摄影和书法优秀作品报送工作;各市区宣传部门,省文联、省书协、陕西日报社各地区记者站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参选送作品报送工作(填报附件1、2),于9月15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二)评选阶段(2018年9月15日—10月1日):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文、摄影和书法作品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束后组织获奖单位及个人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座谈会,并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三)择优刊发阶段(2018年10月1日— 10月30日):由陕西日报社择优刊发征文、摄影和书法作品。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省发展改革委、陕西日报社主办,陕西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及有关文学、摄影协会协办。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振海任组长,陕西日报社副总编辑王欢院任副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协调工作。
(二)广泛动员,扩大社会影响。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及项目单位,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及时择优选送参评作品,并积极配合文学、书画、摄影名家走项目活动。
(三)明确奖惩,做好征集工作考核。本次活动分设三个最佳组织单位奖,在活动结束后,将给予表扬。
省发展改革委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截稿日期
本次活动截稿至2018年9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新城大院8号楼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处收(710000)
联系人:郑长婷、艾小雪
联系(问询)电话:029-63913290、63913289
投稿信箱:fgwzdxm@126.com
附件:1.参赛人员登记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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