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258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产业〔2018〕109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客车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8-31 09:30:50
关于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客车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8-31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客车建设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商发改字〔2018〕3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努力将汽车产业打造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实现“300万辆汽车工程”的发展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同意实施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客车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8-611061-36-02-037328,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商洛高新区商丹大道66号。建设用地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
  四、本项目主要在原有客车生产区和专用车生产区新增生产设备238台套;新建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车间一栋,建筑面积691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辆纯电动客车生产能力。
  五、本项目总投资17294万元。企业自筹7584万元,申请银行贷款9710万元。
  六、项目建设周期为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客车建设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商发改字〔2018〕341号)、《土地证》(编号NO D 61001150747和编号NO D 61001150748)以及《关于陕西跃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纯电动客车建设项目的专家评审意见》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须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