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260
发文字号: 陕发改油气〔2018〕111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联合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9-07 10:28:11
关于联合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9-0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企业: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6日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
质量升级实施意见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省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落实,扎实有效开展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实现铁腕治霾行动目标,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升燃油品质、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效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明确全省高品质燃油全面供应时间,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切实保障高品质燃油市场供应。
  工作目标:全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前实施更高质量标准油品,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车用汽、柴油达到国六标准;12月1日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省内各炼油企业加快国六标准升级改造进度,2018年10月1日以后全省范围不再生产、调入国五标准汽、柴油。
  一、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按期完成既定任务
  统筹推进省内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工作,省内各炼油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方案,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升级指标。
  二、完善落实配套措施,确保升级顺利实施
  省发改委、环保厅、商务厅、质监局、工商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
  各成品油经销企业要提前做好国六标准汽、柴油销售准备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供应保障方案,并做好油品质量升级宣传工作,重点从油品质量升级有利于治理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炼油行业监管,重点对炼油产能建设、生产运行、市场流通等进行监测分析。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与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的跟踪调查研究。质监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成品油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质量监督检查体系,严格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准入关,加强对炼油企业生产的成品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不合格成品油行为。商务部门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加大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应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大力推动在用车升级改造。
  四、具体要求
  1、加强油品升级的组织领导。油品质量升级工作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地区油品升级工作负总责,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本市区域的成品油升级工作。
  2、努力做好油品稳定生产供应。省内各成品油生产企业要努力做好国六标准汽、柴油生产供应工作,为市场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油品。延长石油集团、中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作为我省国六标准汽、柴油的重要生产和供应企业,要切实保障油品稳定供应,以满足市场对清洁油品的消费需求。各成品油经销企业要加快对油库和加油站设施清理置换,确保在2018年12月1日前完成国六汽、柴油全面置换工作,对置换过程要予以监督检测,努力为全省铁腕治霾工作做贡献。
  3、确保省内销售油品质量达标。省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加油站终端销售网点要确保油品质量升级落实到位,所销售油品质量必须全部符合国六质量标准,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所销售油品必须明码标价,设置明显销售标志,并保证所售油品标准与相关凭证一致。中石油陕西销售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公司、延长壳牌石油公司等要发挥省内油品销售主渠道作用,确保按照国六汽、柴油标准供应合格油品,共同努力为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我省空气与环境质量做贡献。
  4、努力实现省内国六油品全覆盖。省内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农用机械等油品用户要严格执行油品质量升级要求,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所用燃料必须全部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品,严禁使用低于国六标准的低质量油品,确保省内国六油品按时间节点实现全覆盖。
  5、切实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各界对油品质量升级政策的理解支持,保证油品升级工作平稳进行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统筹做好成品油价格工作。在国家出台国六标准油品价格前,充分考虑汽柴油升级后对全省人民生活、生产成本的影响,在全省油品升级后,汽柴油零售价格仍然执行原质量标准价格,相关升级成本由生产和经销企业消化承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