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193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6〕27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县延安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3-11 10:08:1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县延安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3-11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延长县延安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延发改字〔2016〕39号)收悉。为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和地点

  单位为延安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点为延长县张家滩镇张家滩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发酵设备容积1000m3,日产沼气816m3,日处理粪污39.5吨,日产沼渣、沼液肥35.2吨。沼气用途为企业年发电34.6万度,自用沼气3.5万m3。沼渣沼液用途为还田施肥1900亩。

  三、投资及建设期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项目建设期限一年。

  请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