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249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16〕74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转发国家发展发改委等7部委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6-08 14:36:17
转发国家发展发改委等7部委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6-08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第三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补充要求

  1.请结合各城市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产业优势等,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发展重点和方向,研究保障措施,加快研究制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各申报城市要研究确定由市政府牵头的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3.各城市申报方案,须经市政府正式批准后报我委,并抄报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4.我委将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拟定我省申报城市名单,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报送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5.请你们于6月20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一式八份(附电子版光盘1份)报我委。

  二、关于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补充要求

  1.西安市及此次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可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等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

  2.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查落实项目备案、环评、土地、节能等证明材料,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6月2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和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1份)正式报我委,并将项目建议提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联系人:姬瑞        电 话:63913157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