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137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55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功县大鹏牧业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4-19 10:3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功县大鹏牧业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4-19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武功县大鹏牧业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咸发改〔2012〕263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武功县大鹏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位于咸阳鸡市武功县南仁乡,年存栏奶牛600头。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对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沼气沼渣沼液,有利于改善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当地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对示范推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采用CSTR(完全混合式)发酵工艺,新建升温调节池47.7m3、沼液贮存池1584 m3、抽渣池21.2 m3、净化间41.96m2、预处理间69.03 m2、锅炉房37.5 m2。购置700 m3CSTR一体化发酵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31台、套(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建设期限一年。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粪污量1.26万吨,年产沼气20.27万m3、供气260户,年产沼渣、沼液肥1.09万吨,直接施肥面积4000亩,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均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尽快完善土地等相关手续。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