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榆林、汉中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住建(规划)局:
为推进农垦危房改造进程,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广大农垦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我省2013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发改投资〔2013〕729号)。现将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468万元下达你们,其中延安408万元、榆林2937.6万元、汉中122.4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通过普查、公示等方式,充分了解和尊重农场危房住户的意愿,增加投资安排和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农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要与危房户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
二、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有关财务规定,资金要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发改委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