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3〕819号”文件下达我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90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用于支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转宿舍的土建、水暖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简单装修和配备基本生活用具,重点保障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的需要。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平方米。
二、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以及“教发〔2012〕15号”文件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实施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相关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确保建设质量。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设进度。要切实落实有关减免建设收费的优惠政策。项目信息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周转宿舍建成后产权公有,供教师周转使用,运行保障由相关市县负责。
四、未纳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不得安排中央投资。各具体项目不得与其他渠道投资项目重复,不得将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严禁套取资金。请严格按照本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和规模执行,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或调整建设规模。
五、有关市、县要对项目计划的投资安排、资金平衡、项目管理和实施效果等工作负总责。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落实投资计划,并配合教育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我委与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附件:陕西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