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177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13〕75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5-30 15:35: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5-3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基地)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2012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深圳市等中东部五省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我省具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基础和良好条件,积极争取在西部地区率先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对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意义重大。现就开展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 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开展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探索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培育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重大举措。
    试点工作根据《决定》和《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以培养壮大区域特色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选择产业发展基础好、结构调整需求迫切、发展特色突出的部分省市,按照聚焦优势产业、促进高端发展、激励多元投入、突出企业主体、集聚创新要素的思路,以城市为载体,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为抓手,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促进中央资源与地方资源、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综合集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善、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二)试点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区域优势产业。以《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为依据,聚焦相关产业领域特定子方向,以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为基础,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坚持促进产业链高端发展。以培育国际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选择最有基础、最有条件的方向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围绕产业链高端环节,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系统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促进产业链高端发展。
  3.坚持激励社会多元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激励各类投入主体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渠道,形成加速发展的投入机制。
  4.坚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企业积极性和主体地位作用,形成由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引领的特色产业发展新机制。
  5.坚持促进创新要素集聚。统筹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培育,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具有优势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集聚,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主体,产学研用有机结合、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1.培育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掌握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占据产业链国际分工协作高端,实现产业链各环节协调、健康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集约高效、绿色环保、质量与规模并重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形成高成长性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培育一批合作关系清晰、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或核心企业,打造一批龙头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发展联盟,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占据优势地位。
  3.推进区域政策环境优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各省市制定地方配套、市场开拓等政策措施,鼓励发展与新产品应用相适应的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形成有利于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宏观环境。
  (四)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对试点省市优势集群或产业链试点总体实施方案进行指导、审定和评估。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做好试点总体实施方案顶层设计和规划,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大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确保政策措施发挥有效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支持和推动试点省市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集聚区公共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支持和推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产业集聚园区加强人才、科研等方面合作。
  2.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共同设立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的发展。中央财政资金采取总量控制、年度考核、滚动支持等方式,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试点工作执行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别用于引导金融机构和直接投向企业。试点省市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可综合运用补助、贴息、风险投资、担保费用补贴、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3.提供试点专项贷款。对于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由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向国家开发银行所在地分行推荐,开发银行依据专项资金规模,提供相应额度的信贷资金,并制定相关信贷支持政策、核定年度贷款发放规模,设计项目的融资方案和信用结构、开展项目评审。开发银行将充分满足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需求,并给予一定的信贷优惠,确保按时足额拨付。
  二、我省争取纳入试点的有关工作部署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围绕国家规划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好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突出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或产业链,制定试点总体实施方案,是开展和争取纳入国家试点的基础性工作。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集中调研,为制定试点总体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1.调研目的。通过调研,在《规划》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4个重点产业领域中,遴选今后三到五年重点发展的3-5个优势产业集群或产业链,确定我省申报国家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方向。梳理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
  2.调研内容。围绕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了解产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着重对我省产业集聚发展态势、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等情况进行调研。
  3.调研形式。主要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各市、开发区(基地)、重点企业意见和建议,并实地调研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了解产业发展情况。
  4.调研工作安排。按照《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调研提纲》要求,各市、开发区(基地)和企业结合各自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填报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重点建设项目表,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调研情况,整理各市、开发区(企业)和企业报告,进一步制定今后三到五年全省试点总体方案,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请各市、开发区(基地)发展改革委(局)及企业积极组织、协调调研有关事宜,配合做好国家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争取工作,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联 系 人:姬  瑞  联系电话:029-87293707, 15091620300
  传    真:029-87294957   邮箱:gaojishuchu@163.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调研提纲
  一、概要
    摘要说明所选择的产业集群或产业链的国内外市场情况,产业发展现状、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采取的机制、实施的标志性成果,资金方案、建设内容、编制依据等。
二、 产业发展现状
  产业集群或产业链的发展情况,包括该产业国内外市场需求、产业规模、主要企业及其主要产品,产品技术发展趋势,发展该产业具有的创新资源、人才资源、企业、市场等优势和当前存在的主要瓶颈和薄弱环节。
三、 发展的必要性
  产业结构的构成,产业集群或产业链在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实施产业集聚发展的标志性指标和重大意义,以及对集聚发展的意见和措施。
四、 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思路。从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突出可持续的创新发展能力、突出国际竞争力和主导权的角度,提出产业集群或产业链集聚发展的思路。
  (二)发展目标。从提升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角度制定“十二五”目标及2020年的远景发展目标。目标应包含产业集聚发展规模、质量、技术能力、典型企业的培育、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具体指标。
  (三)发展任务。包括构建创新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支撑条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等。
  五、重点项目及资金需求
  (一)重点项目的名称、建设目的、建设内容、形成基本能力(产能)、项目达产后形成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二)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逐个实施项目的投资规模和筹资方案。
  六、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相关体制机制。包括集聚企业机制、投融资体制、人才集聚机制、提升创新能力机制、市场开拓机制、国际化发展机制等。
  (二)相关组织保障。包括重大项目或问题统筹协调、试点工作跟踪与分析等相应措施。
  七、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重点建设项目表

      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重点建设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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