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夏季是电力供应的高峰时期,保障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做好今年的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的安全,保证电力和油气的可靠供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保护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和油气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些重要公用设施的保护工作,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确保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设施和手段,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的重要意义,普及电力设施、油气管道保护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对各类危害重要公用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遏制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爱电护电和保护油气管道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使全省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执法人员要深入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杜绝违法施工对重要公用设施的危害,保证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的运行安全。
四、加强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和管道企业做好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设施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提高专线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重点保护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强化治安保卫,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五、认真落实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保护区内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悬挂气球、放风筝、垂钓;不得攀登变压器台架、杆塔和拉线;不得擅自开启、关闭油气管道阀门;不得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不得移动、毁损、涂改电力和油气管道标志;不得在埋地油气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和在地面油气管道线路、架空油气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建设工程需要穿越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保护区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前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有必要时,电力企业、管道企业要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现场安全指导,保证电力设施、油气管道和施工作业双安全。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对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的影响,电力企业和管道企业要健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要及时掌握气候变化情况,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机制,制订坍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运行。
七、加强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电力企业和管道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排除。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责任,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对安全意识淡薄、保护制度和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我省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运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