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03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3〕92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6-27 10:00: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6-27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改善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开展规范化培养工作的需要,现将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建设目标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提高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能力。同时,加快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改革,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师资培养,实现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可持续发展。
  二、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中的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教学用房和学员宿舍建设。中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欠债,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缴纳租金费用。所有项目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建设内容、性质、规模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三、本次建设所需地方投资由各市负责筹措,优先安排并打足资金,建设资金不得留有缺口,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建设需要用地的,其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四、要加强项目建设工程的指导和协调,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严格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实行招投标。
  五、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卫生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请按要求分别向我委(社会处)、卫生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