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12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3〕94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7-02 17:30: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7-02

西安、宝鸡、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054号),现将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实施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要认真执行《JGJ3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153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三、要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严禁用于偿还工程贷款和以往债务,配套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地方配套资金由各市、县及项目单位筹措解决。
  四、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体育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加强对工程实施的指导,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并将项目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我委和相关部门。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陕西省体育公共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