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团省委:
为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西安建设,同时兼顾秦岭所在地其它市县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城乡沿河堤岸绿化工程和保护宣传四个方面,共安排项目13个,总投资3843万元,其中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监督、资金拨付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项目完成后,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报告送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项目,落实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管理,确保质量。
附件:2013年度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7月8日